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 号)、《南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司通〔2023〕9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政处罚行为,经研究,市工信局编制了《关于〈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向市工信局提出。
邮箱:nngxzd@163.com,电话:2439180。
2023年10月13日
征集结果:(2023年10月28日 11:29:17)
截至2023年10月28日,网上未收到相关意见。